鋼琴-弦定律
弦的自動分段
- 弦自然地分為長度相等的兩段,各自發出原音的高八度
- 弦1/3振動,發出2/3弦長的高一個八度的音.
- 弦2/3振動,發原音(全長)的上方高五度的音
- 弦4/5振動,發原音(全長)的上方大三度的音
- 弦1/4振動,發原音(全長)的上方高兩個八度的音
弦振動定律
1.弦振動總是複合的,
當敲擊琴弦時弦以複合形式振動,全長振動最強,1/2,1/3,1/4,1/5,等也在振動.
2.長度與頻律,
弦的頻率-單位時間內它所生的周數與它的長度成反比.
高八度的頻率是原音的兩度
每降低一個八度須將弦長加長一倍
每提高一個八度須將弦長減短一倍
3.弦的振動頻率與其重量的平方根成反比
弦的重量是原來的一半其振動頻率=原頻率*21/2
4.弦的重量與其橫面積成正比
5.弦的振動頻率與它的的直徑成反比
6.弦的振動頻率與其張力的平方根成正比
7.弦提高一八度,振動頻率增加一倍,張力須乘以4
8.弦張力乘以2,振動頻率乘以21/2,或√2=1.4142